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

我明白,但是我卻瞞著自己不明白

這次的標題是:我明白,但是我卻瞞著自己不明白


我需要說的是,我只是想說執著這個朋友。
我說過真的不要強求什麽了。
我明白什麽是勉強、我明白之間的不愉快、我明白。

但是我看不到要讓你完全轉身的理由。


不要再告訴我、不要再看到我一開口就說“不要想了,真的不要想了”
我已經盡力地不去想了

但是,你們明白嗎?

我仍然還是要面對很多人或事
知道世界不會因爲一個人失去了什麽而不再轉動
知道這個世界很殘酷

但是,我真的只是想找回我原本在遇上他之前就已經擁有的快樂
或者在遇到他之後,他給我的快樂。


卻,迷失了


就算真的就算這條路真的是沒有結果的路程,
我仍然還是想執著地一個人走下去。
我真的就是想一個人走...

我想完全地跌倒,告訴我自己我自己還有條件從新來過。


人就是這樣白癡,沒有跌倒,沒有痛苦,是不明白的。



在那之前,我已經明白你所說的,但是,我真的就是狠心地讓自己不想明白,

"生的偉大,死得淒涼!
能牽手的時候,請只是肩並肩,
能擁抱的時候,請只是手牽手,
能在一起的時候,請輕易分開!
當大部分人都在關注你飛得高不高時, 只有少部分人關心你飛得累不累-- 這就是友情,


"人生吧, 0歲出場,10歲快樂成長; 20為情彷徨;30基本定向; 40拼命打闖; 50回頭望望;60告老還鄉; 70搓搓麻將; 80曬曬太陽;90躺在床上;100掛在牆上..."


",我只懂珍惜現在擁有的,而不是珍惜失去的,
"如果"等到失去才懂珍惜,那你現在擁有的是什麽你不懂...你也沒感覺到自己"已"擁有了..."



我就是這樣,我很討厭自己。
爲什麽我太過于執著在已經失去的東西。
甚至我沒有看到站在我眼前正在對我很好的人,
我看不到,
因爲我根本就是還沒有複原

不,是我不願意複原。


真誠的,對不起。





頭頭,生日快樂。=]
我的祝福,已經寫在盒子上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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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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